UPS小電流放電對理士蓄電池是永久性的損壞,所以小電流放電后,電池故障后,電池不在保修范圍內。那么這里邊有幾個問題需要理解清楚。第一,多大的電流才能稱得上是小電流?第二,小電流放電就一定會造成電池損壞嗎?第三,為什么小電流放電會造成蓄電池永久性損壞?
多大的電流才能稱得上是小電流?
國標規范中對小電流放電沒有相應指標,但是有一個過度放電指標,具體規范如下:在25℃±5℃環境中,電池輸出端與一個電阻連接,其阻值應使初始放電電流達到I10,保持 30天,過度放電結束后,立即用廠家規定的均充電壓充電48H,此時蓄電池容量恢復值應≥90%。從此規范當中可以得出,蓄電池放電電流小I10時,就是小電流放電了。同理20小時率蓄電池小電流放電值為I20,比如山特C12-100蓄電池,當放電電流小于5A時,蓄電池過度放電后容量恢復就可能達不到90%,甚至故障報廢。此方式放電當然也不在保修范圍內。
小電流放電就一定會造成電池損壞嗎?
對于小電流放電負載盡量選用小容量電池,但同時后備時間又受到限制。所以要在后備時間和小電流放電之間選擇一個度,可以小電流放電但不要造成理士蓄電池的過度放電。建議小電流放電達到蓄電池容量的50%時,進行充電,避免造成過度放電。
為什么小電流放電會造成蓄電池永久性損壞?
理士蓄電池在小電流放電條件下化學反應形成的硫酸鉛顆粒尺寸遠比大電流條件下的大,充電時氧化還原非常困難。如果硫酸鉛晶體長期得不到清理,導致蓄電池內阻增大,嚴重時會使個別電池出現“反極化”現象和電池的永久性損壞。電池的放電深度嚴重影響電池的使用壽命,非迫不得已,不要讓電池處于小電流深度放電狀態。